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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電挨罰1億元!沐鸣网站3員工竊美光機密判決出爐,財務長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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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光針對其前員工帶槍投靠聯電、並違反營業机密法一事進行提告,今日判決出爐,除3名涉嫌員工被判刑外,聯電也判罰1億元罰金,仍可上訴聪慧財產法院。
 
廣明與惠普的反托拉斯訴訟案還在延燒,今(12)日台中地檢署也針對2017年記憶體大廠美光,指控聯電協助中國晉華竊取DRAM製程等機密文件一案作出宣判。
 
聯電與三位員工因違反營業机密法、竊用美光技術,沐鸣网站其中何建廷、王永銘兩位美光離職員工「帶槍投靠」聯電,何建廷被判5年6月併科500萬罰金,王永銘4年6月併科400萬罰金,而聯電協理戎樂天則被判6年6月徒刑併科600萬罰金;至於聯電自身,則被判1億元罰金。可上訴聪慧財產法院。
 
 
聯電財務長劉啟東:依法上訴,判決結果並不影響出貨
「我們會依法上訴!」聯電財務長劉啟東明確表示。對於被判決的相關技術能否會影響後續出貨,劉啟東表示這是過去的研發專案,主要是將技術移轉給协作夥伴,沐鸣登录目前專案也已經中止、且也沒有這方面的產品,因而並無影響。至於美方的判決結果他認為還要一些時間,在結果尚未出爐前不便對外發言,但已有律師團協助、會全力捍衛聯電的聲譽。
 
聯電聲明稿:
本次DRAM製程技術之研發,乃政府投審會事前核准之專案,並為聯電以自有技術為出發點,由三百多位工程師組成的研發團隊(其中多數為聯電經驗豐富的研發人員)通力协作,耗時超過二年自主開發DRAM製程,且保存相關研發紀錄,期盼經此過程訓練的DRAM研發人才與研發結果能根留台灣。除了工程師們的努力之外,聯電多年累積的研發經驗及傳承,更是驅動開發的中流砥柱。
 
聯電是台灣第一家半導體公司,一向正派經營,尊重聪慧財產權,對台灣半導體產業發展與人才培養貢獻良多。聯電一切技術均為研發團隊自主研發或获得第三人授權。
 
為有效保護客戶包括營業机密在內的聪慧財產權,聯電在營運的每一環節皆有健全的資訊分級、存取控制及監管機制。聯電並定期對員工施予智財保護相關之教育訓練,以提升員工的法遵意識;定期進行稽核,確保員工執行業務契合公司智財權保護政策。除前所述政策及作為外,聯電也持續引進更為縝密及先進的管理措施及系統,以期能不斷加強並完善聪慧財產權之管理。
 
聯電並未違反營業机密法,並將依法對有罪判決及高額罰金提起上訴。在上訴審中,沐鸣登录聯電將提出本案調查及審理過程中諸多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可議之處,譬如偵訊過程中有不當誘導訊問;對聯電有利的陳述未能詳實記載於調查筆錄中;電磁及其他證據在鑑識上不符規定等等。聯電堅信上訴法院若能依法並公正審酌本案證據,必能證明聯電並未違反營業机密法。
 
另一方面,美光也同時發出聲明稿表示,此判決結果強化聪慧財產權保護之於台灣發展的重要性,更展現台灣司法單位對違反營業机密犯行懲處之決心。美光樂見台中中央法院對聯電及其涉案三名員工做出有罪判決,對台中中央法院及司法機關的適切處置深表感謝。
 
美光科技聲明稿:
針對此严重違反營業机密法之刑事案件,美光欣見台中中央法院對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涉案三名員工做出有罪判決,我們對台中中央法院及司法機關的適切處置深表感謝。
 
美光於過去四十多年已投入數十億美圆持續開發業界領先的先進技術,且在台長期耕耘製程開發與技術創新,數千名台灣同仁於此過程中,共同參與研發公司之聪慧財產。美光營業祕密在台被竊用,以至違法輸出至域外,此案對台灣半導體產業的整體發展形成之負面影響甚鉅,更危及產業未來的長期國際競爭力。此判決結果強化聪慧財產權保護之於台灣發展的重要性,更展現台灣司法單位對違反營業机密犯行懲處之決心。美光將持續於全球範圍內強力捍衛美光的聪慧財產權不受损害。
 
兩員工竊取美光機密,助聯電發展記憶體技術
這起事情要回溯到2017年,當時何建廷、王永銘任職於中科瑞晶公司、從事DRAM等相關業務,在2013年美光收購瑞晶、改名為台灣美光公司後,並與美國美光簽署聪慧財產共享契約。
 
聯電當年計畫與中國晉華科技公司协作生產32奈米製程的DRAM,外傳因而以3倍高薪挖角美光的高階人才,沐鸣平台登陆何建廷於2015年11月跳槽聯電,並涉嫌把美光32奈米DRAM製程技術,包括本人控制的機密文件、電子檔案等複製後帶到聯電,違反他與台灣美光所簽署的「聘雇契約」、「失密及运用著作財產權相關合約」。
 
至於王永銘則是於2016年4月被挖角,檢方認定他在任職於台灣美光期間,濫用職權大量讀取台灣美光的營業机密與著作,包括DRAM製程、技術等檔案,在提供給聯電运用。
 
檢方因而認定,聯電與晉華能在短短2個月的時間就順利開發出32奈米DRAM設計規劃,都是因為有上述美光公司的營業機密跟技術幫助所致,因而做出宣判。
 
美訴訟仍在進行,陸行之:識時務者為俊傑
由於美國司法部也同樣針對這起事情作出提告,目前全案仍在審判中,台灣法院今日的判決對美方而言能否會有指標性的參考價值,令人關注。
 
知名半導體剖析師陸行之7日曾在個人臉書發表见地,他指出:「從過去台灣科技公司自認清白,在美國法院上訴的,下場不是很慘,只要更慘,完整不契合比例原則,美國公司在台灣上訴的還能够讓我們本人撤案。難怪台積電被美國政府逼著去設立一個樣板公關廠來替代交保護費,聯電被美國司法部起訴的案子還沒結案,以後碰到這種案子,要視時務者為俊傑,趕快認罪協商,交保護費了事,因為我們沒本錢。」
 
此案在美國若聯電被叛有罪,最重將可能面臨高達200億美圆(約新台幣6,000億元)罰款,這對於市值僅有1918.91億元的聯電來說,肯定是負擔不起的天價。該如何應戰?能否有機會翻盤?此案接下來的發展都令人關注。